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全力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是明确事权划分,规范运行体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发挥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范执法相关制度,推行“市监查一次”改革,实现多部门多层级高效联合检查。建立“三医”会商和医保基金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与信息互通,联合开展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化药房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是聚焦队伍建设,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新增省级检查员3名,市级检查员22名,通过开展监管业务培训,举办药品监管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检查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实施疫苗储存温度在线监管,常态化巡查药品网络经营企业,试点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和“阳光药店”系统应用,推动药品零售市场规范、透明、有序发展。实施执法“六联动”机制,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药械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452家次,责令整改707家次。
三是提升检测水平,强化应急能力。申报药品监管科技创新需求项目2项,参加中检院和省药监局能力验证项目4项,采购溶出仪、真空脱气机、冷冻切片机等关键设备,加快提升药品检验能力。每季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以评带训提升监测上报水平,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报告3766份。施行药物滥用监测联席会议和风险会商机制,共同推进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举办市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以实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激励担当作为,深化社会共治。严格执行药品评审“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制度,开展行风建设风险排查,推动药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发挥12315投诉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声呼应”渠道作用,及时化解药械妆领域矛盾纠纷,投诉举办均按时办结。成功申报省级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5名,建立食品药品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药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