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立视安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苗成玉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0877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2月1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0304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杭州立视安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立视安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第三类医疗器械:验配类*变更为16眼科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大型医疗设备类、放射类、临床手术类、植入介入类、冷藏冷冻类医疗器械,不含硬性角膜接触镜的现场验配)(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