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
为切实满足城乡居民政策医疗服务需要,最大限度避免患者在医疗机构聚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安全,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黑卫体改发〔2020〕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的通知》( 鸡医保规〔2020〕2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拟订了《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于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分级诊疗结算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现将拟出台文件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
电子邮箱:jxybjyyk@163.com
联系电话:0467-2122828
受理部门:鸡西市医疗保障局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