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阿里地委、行署有关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净化我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2月29至3月1日,在狮泉河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药械网络销售企业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药械网络销售企业是否销售禁止通过网络销售的品种;是否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及信息展示要求;药品配送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是否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等内容为检查重点。截至目前,共检查网售药械企业6家,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存在问题的有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布消费预警、提示,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药械网售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通过及时受理12315等有关投诉举报,从投诉举报中挖掘违法线索,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网络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