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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6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基金行为,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经宁明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数量:宁明县辖区内11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零售药店68家,具体名单由我局确定。

    二、检查内容: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5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家)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6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家)和68家定点零售药店采取技术分析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要求: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15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请有意愿的第三方机构来函来电咨询报价。

    通讯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41号,邮编:532500

    电子邮箱:nmxylbzj@vip.163.com

    联系人:冯庆玲????联系电话:0771-8622671(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利 ?莎????联系电话:0771-8623125(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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