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其中有164种药品属于单独支付药品范围,为保障单独支付药品的使用人群享受较高的医保待遇,单独支付药品不纳入常规住院医保结算范围,实行特殊的医保支付政策。参保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的单独支付药品,先自费购药,出院后再报销。这一报销流程,日前在扬中市已发生进一步优化:自7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患者无需自费购药再报销,即可实现“零垫资”“零跑腿”购药。
近期,扬中市医保局对全市公立医院进行走访调研时,了解到相关参保群众购买“双通道”药品不太方便、后期需多跑腿的情况。据了解,常规情况下医保卡在住院期间是锁定的状态,不可在其它两定机构同时使用,因此“双通道”支付药品的住院患者购“特药”时确实先要自行垫付,没法直接刷卡报销。综合以上信息和参保人群的实际需求后,扬中市医保局采取有针对性地提供“临时解卡”功能的方法,让有需求的参保人群购药时可以直接通过医保卡结算,实现“零垫资”“零跑腿”。
今年6月底,扬中市医保局与扬中市人民医院就此项服务进行详细对接,在经过一周左右的操作流程学习、培训后,7月10日,市人民医院“临时解卡”服务正式上线。符合“双通道”支付药品的住院患者可持有医生所开处方和医保卡,先到市人医5号楼一楼大厅医保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临时解卡”,办成后在市人医慢病门诊或本市“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时即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数据显示,该功能上线以来,市人医已有20余名相关患者体验了这项便民服务。
目前扬中市共有市人医和市中医院两家“双通道”定点医院,下阶段,扬中市医保局也将就这一便民举措与市中医院做好对接和落实工作,实现“双通道”支付药品在本市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直接结算”的全覆盖,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购买此类药品时的便捷程度,实现“购药+报销”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