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要求,已颁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8-6167038。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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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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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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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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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旭日办事处繁荣街3号楼1层商业综合楼1-2层连体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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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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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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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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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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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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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哌替啶片、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盐酸布桂嗪片、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片、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盐酸艾司氯胺酮注射液、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片、阿桔片、福尔可定片、盐酸吗啡缓释片、硫酸吗啡缓释片、奥施康定(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奥施康定胶囊(盐酸羟考酮胶囊)、瑞捷(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瑞吉欣(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瑞枢安(芬太尼透皮贴剂)、三唑仑片、多瑞吉(芬太尼透皮贴剂)、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锐宁)、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锐宁)、咪达唑仑注射液、硫酸吗啡栓、硫酸吗啡口服液、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盐酸美沙酮片、盐酸他喷他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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