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卫函〔2019〕386号
现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与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方案的通知》(陕卫办职业函【2019】317号)转发你们,请各级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掌握医疗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等基本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逐步形成省市县各级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控体系。
联系科室:职业健康监督科
联 系 人:曹攀峰
联系电话:029—33550830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