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盛悦同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辽宁盛悦同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溪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5号,有效期至2026年1月26日)、辽宁骊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6号,有效期至2026年1月26日)、沈阳九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溪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7号,有效期至2026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