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为进一步规范提升社区诊所(医院)药械使用行为,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工作专班第11次例会,专题部署规范提升社区诊所(医院)药械使用行为专项行动。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滨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市局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北高新区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社区诊所(医院)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中存在风险和隐患,着眼于确保百姓“最后一公里”用药安全,从药械购销渠道、处方药销售、药品储存要求和网络销售四个方面着手,对规范提升社区诊所(医院)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详细部署。同时,通报了省局医疗器械交叉检查转办案件办理进展,要求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
闫滨指出,规范提升社区诊所(医院)药械使用行为专项行动是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应有之义,也是积极回应百姓对社区诊所(医院)药械安全的期盼。各单位在规范提升行动中,要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储存、使用全过程进行检查;要从药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储存条件的合规性、处方记录的完整性、退货下架记录等进行全方位核查;要深入了解风险隐患形成的原因,认真倾听医疗机构的陈述,全面客观掌握情况,化解深层次的风险,确保此次规范提升行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