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县卫计委召开全县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法律法规宣贯暨风险排查动员会,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县40余家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鹿邑县局稽查队和医疗器械科负责同志分别从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转让等方面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使用环节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根据河南省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各医疗机构立即从进货查验、信息记录、贮存运输、质量检查、维护保养等多个方面的质量管理环节,以自查自纠的形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把好医疗器械终端使用的安全关。
会议对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各医疗机构是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