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药品生产领域风险排查和风险治理,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绍兴市局以问题为导向,构建市县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专项检查、信用监管、风险会商,确保靶向发力、闭环管控。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4家次,发现一般缺陷235项、主要缺陷15项、严重缺陷4项。
一是四不两直,强化专项检查。以委(受)托、中药、集采、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专项检查为抓手,根据产品风险研判情况,重点关注跨省委(受)托、老年儿童用药、集采价格倒挂、精神药品等品种,结合投诉举报、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发现的问题线索,确保检查工作的覆盖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该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达动态生产第一现场开展飞行检查,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4家次,其中委(受)托品生产企业4家次、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4家次、中药生产企业6家次,发现一般缺陷235项、主要缺陷15项、严重缺陷4项,立案查处3家次,约谈企业3家次。
二是分级分类,强化监管效能。全面采集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抽检、执法等信用信息,开展信用等级动态评价,做到“应采尽采、应评尽评”,截至目前,已按要求采集56家药品生产企业信息,覆盖率达100%。以结果为导向,将信用评价B级及以下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关注历次检查、抽检、探索性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今年以来,对重点企业开展靶向检查5家次。
三是聚焦风险,强化会商质效。以“线上+线下”协同一体为抓手,织密药品风险防控网络。线上,依托“黑匣子”及“黑匣子”绍兴应用场景,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风险隐患进行实时预警,对缺陷项目进行智能分析,不断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智慧性。截至目前,56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接入“黑匣子”绍兴应用场景,采集监管信息10万余条,处置风险预警信号9个。线下,开展风险会商,邀请省局专家,专题解读检查发现的各类风险,从小切口入手,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企业需求,为企业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指明了道路和方向,避免企业走弯路、走错路,确保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提高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