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卫体改发〔2019〕3号
市直各公立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发〔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桂卫财务发〔2019〕9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市直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公立医院开展2018年度钦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评工作。为规范考评工作,我委制定了《2018年度钦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度钦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市直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激励改革创新,形成竞相发展的局面,通过开展绩效考评的方式对市直公立医院医改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市直公立医院持续深化医改,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发〔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9〕2号)精神,考评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
二、考评原则
(一)公平公正,科学可行。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考评标准、考评方法,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方案符合实际,考评程序规范,考评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对考评过程的质控,确保考评质量和公平公正。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当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和市直公立医院实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和难点工作的考评力度。
(三)分类考评,保障重点。根据市直公立医院职能、性质,统筹考虑市直公立医院当年的医改工作任务要求,实施分类考评,保障重点改革任务,促进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打造典型,重在激励。坚持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管理调控及人员职业发展等相挂钩,采取综合措施,奖优罚劣,拉开差距,有效促进绩效持续改进。对考评结果好的市直公立医院给予奖励,以点带面,全面深化改革。
三、考评对象
对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6家市直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分类别进行考评,分别是:
(一)综合医院(2家):市一医院、市二医院。
(二)中医(中西医)医院(2家):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妇幼保健院(1家):市妇幼保健院。
(四)专科医院(1家):市精神病医院。
四、考评内容
(一)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共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1.共性指标。包括运行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改监测指标,其中:
(1)运行管理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年度财政拨款执行进度2项内容。
(2)医疗质量指标:包括医联体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主要诊断和病理诊断符合率、CT检查阳性率、MRI检查阳性率、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清洁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临床路径管理(含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占出院人数比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病种数、按病种收付费单病种总费用增幅)、临床合理用药(含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项内容。
(3)医改监测指标:包括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5项内容。
2.个性指标。包括妇幼类指标、中医特色指标,其中:
(1)妇幼保健类指标:包括住院分娩数量占市直公立医院总量的比重、高危孕产妇收治数量占市直公立医院总量的比重、住院分娩信息录入及时率、产前筛查信息录入及时率4项内容。
(2)中医特色指标:包括门诊中医处方占门诊总处方数比重。
(二)指标权重
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评实行百分制,根据市直公立医院性质分类别区分设置权重,其中:
1.共性指标: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中西医)医院均为90分,专科医院为100分,其中:运行管理指标15分(所有参评医院均为15分);医疗质量指标30分(所有参评医院均为30分);医改监测指标(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中西医)医院为45分,专科医院55分)。
2.个性指标:总计10分,其中:妇幼保健指标10分(只考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特色指标10分(只考评中医、中西医医院)。
五、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根据市直公立医院性质按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进行分类考评,相关数据主要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务月报系统、桂妇儿系统、国库支付平台、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等系统提取报表数据,并将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医改督查、卫生健康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纳入考评指标进行评分。
六、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确保绩效考评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根据各市直公立医院分类别考评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得分≥90分)、良好(80分≤得分<90分)、合格(60分≤得分<80分)、不合格(得分<60分)四个等次。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建立考评结果与奖补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对考评结果排名前3名的公立医院,在分配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或倾斜。
(三)形成改革发展合力。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评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附件
2018年度钦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奖代补绩效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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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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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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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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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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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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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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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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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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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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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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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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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共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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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运行
管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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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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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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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0
|
符合目标值得10分;40%-60%之间的,每高5个百分点扣2分;≥60%不得分,且每高5个百分点倒扣1分,最高倒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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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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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桂财社〔2011〕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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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财政拨款执行进度(%)
|
市直各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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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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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目标值得5分;85%-90%之间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85%不得分,且每低1个百分点倒扣1分,最高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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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市级财政国库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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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
|
一、
共性指标
|
(二)
医疗
质量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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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联体建设
|
市直各公立医院
|
参与医联体建设,签定医联体协议
|
10
|
未签订协议书扣4分、未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扣3分、三级公立医院无紧密型医联体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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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核查、日常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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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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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质量管理。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CT检查阳性率(%)、MRI检查阳性率(%)、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清洁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
|
市直各公立医院
|
≥国家规定的目标值
|
10.5
|
每项指标符合目标值得1.5分,低于目标值的按不足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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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核查、日常督导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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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共性指标
|
(二)
医疗
质量
(30分)
|
3.临床路径管理。三级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20个
病种;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出院人数的≥40%,二级医院≥60%;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单病种总费用增幅≤上年度增幅。
|
市直各公立医院
|
详见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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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每项指标符合目标值得1.9分,低于目标值的按不足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有1个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单病种总费用增幅较上年度增高扣0.19分,最高扣1.9分,扣完为止。
|
资料核查、日常督导
资料核查、日常督导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
4.临床合理用药。
含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市直各公立医院
|
≥国家规定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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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每项指标符合目标值得1.9分,低于目标值的按不足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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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核查、日常督导
|
|
一、
共性
指标
|
(三)
医改
监测
(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45分;专科医院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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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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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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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0
|
符合目标值得10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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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医院
|
≤30%
|
8
|
符合目标值得8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2.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元)
|
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
|
≤20
|
5
|
符合目标值得5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专科医院
|
≤20
|
8
|
符合目标值得8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一、
共性
指标
|
(三)医改监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45分;专科医院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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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
|
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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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0
|
符合目标值得10分,低于目标值的按不足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关于改进2018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方法的通知》(国卫体改公改便函〔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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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医院
|
≥35
|
12
|
符合目标值得12分,低于目标值的按不足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4.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综合医院
|
≤5.5
|
5
|
符合目标值得5分,高于目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2018年医疗费用增幅控制目标工作的通知》(钦卫计委体改〔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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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医院
|
≤6
|
10
|
符合目标值得10分,高于目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妇幼保健院、
中医民族医医院
|
≤6.5
|
5
|
符合目标值得5分,高于目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
一、
共性
指标
|
(三)医改监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45分;专科医院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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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综合医院
|
≤5.5
|
15
|
符合目标值得15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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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2018年医疗费用增幅控制目标工作的通知》(钦卫计委体改〔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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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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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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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符合目标值得17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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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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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幼保健院、中医民族医医院
|
≤6.5
|
15
|
符合目标值得15分,高于目标值的按高出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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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公立医院财务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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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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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妇幼
保健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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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分娩数量占市直公立医院总量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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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
|
比重越高越好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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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占1个百分点得0.5分,最高得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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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自治区桂妇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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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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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危孕产妇收治数量占市直公立医院总量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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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
|
比重越高越好
|
2.5
|
每占1个百分点得0.5分,最高得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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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自治区桂妇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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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个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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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妇幼
保健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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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院分娩信息录入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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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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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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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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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目标值得2.5分,≥80%按比例得分,<8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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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自治区桂妇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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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妇儿系统》数据质量监管实施方案(桂卫妇幼发〔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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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前筛查信息录入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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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
|
100%
|
2.5
|
符合目标值得2.5分,≥80%按比例得分,<8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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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自治区桂妇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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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医
特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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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中医处方占门诊总处方数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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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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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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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目标值得10分,≥50%按比例得分,<5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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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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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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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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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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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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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目标值得10分,≥30%按比例得分,<3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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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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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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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