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美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详细信息见附件)不具备原备案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4年2月5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名单(2024年第1批).xls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