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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分药品无法实现可追溯,现场查看部分药品(阿莫西林胶囊、板蓝根颗粒、氨酚咖那敏片)购进票据,该批次药品现场有部分库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无采购、收货、验收、销售记录。企业未依法依规经营,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要求,企业采购的阿莫西林胶囊、板蓝根颗粒、氨酚咖那敏片无法提供“四类”药品登记记录;企业自2022年7月30日以来,部分顾客(包含14周岁未成年人)连续多天、重复、大量购买“四类”药品(一天购买6-8种“四类”药品,13-19盒),企业未提供药学服务,未详细了解购药需求,均销售出库;检查现场营业场所未拉警戒线,未督促进店顾客扫码、测量体温,未主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员工体温登记记录》仅登记至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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