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模式”是带量采购模式的成功践行者,真正做到了价格与采购量挂钩。继医保局踩点调研上海后,上海再出新政,对采购量不足的医院,实行倒扣医保总额。这一政策针对带量采购“只招不采”、长期难以落地的困境提出了新的可能,或将成为国家医保局未来的政策信号。
国家医保局踩点调研上海后,带量采购又出一新政。
8月20日,上海五部门联合发文,宣布第三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工作重要调整。
这一文件是上海带量采购政策的延续。2015年,上海即开始探索医保药品带量采购的试点。时隔三年,文件均坚持同一原则——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严禁二次议价”。
而相比之2015年的通知,文件也提出了带量采购的新规则,并与日前医改中的几大政策互相形成支持。
带量采购新规何处亮眼?
新规的最亮眼处在于监督执行,在文件中已形成一套政策组合拳。《通知》中最有力的监督执行,是规定“市医保部门对不能正常完成采购量的医院,视情况扣减相应医保费用额度”。
这是对医保打通医院采购,强有力的支付约束。
与此同时,组合拳还体现在,对采购执行结果计入考核,加强医师约谈,公示并对药品采购引入第三方评价系统。
《通知》也为医院的采购自主权提供了一定空间。
对于“质量和疗效同样有保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并销售”,“视作符合‘一品两规’要求”。这可理解为,政策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突破一品两规,进而以医保之力,为优质仿制药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业内普遍认为,根据2015年7号文与70号文精神,带量采购是新一轮招标采购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其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争议,**明显的是可能带来中标产品价格的下降,采购量却不一定提升。
这正是带量采购多年难以落地的历史问题,依附于早年招标采购的体制积弊中。
而上述政策联动,为长期的“量价难挂钩”状况,提供了可能性的解决方案。
此前几天(16日),上海市阳光采购网发布第三批集中带量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其中仅一家外企中标。截至目前,上海已先后分三批对33个药品品种实行带量采购。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进口产品大面积退场,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降幅相对较小,准备全面抢占市场。
“上海模式”是带量采购模式的成功践行者,真正做到价格与采购量挂钩,研究上海带量采购模式对全国有望推行的药品带量采购机制有重要参考意义。
“上海模式”的探索实验
上海的医保模式探索由来已久,始于2011年。
数年间,上海医保办已通过医保支付的探索,开辟出其独特的“上海模式”,并为积弊已久的药品招采提出了可能性的解法——以医保支付为主力,打通带量采购,合力药品监管,发挥医保的真正职能,促力医改。
2011年底,上海市率先提出“医保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划归医保部门。
此前的医保报销制度下,医保基金只是药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在药品加成等利益驱动下,药品供需双方缺乏约束力,致使药价越高,使用量越大。
同样,即使在使用零差率的基本药物使用中,价格较高的原研药使用量也会高于仿制药,医保的药品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剧。
而当医保支付与购买职能合一时,这一改革加强了医保的参与度。医保基金作为医疗服务资金持有者,可以有效结合药品招标、采购与支付功能,从被动的价格接受者转变为服务的购买者,真正实现“带预算采购”和集中支付。
既发挥医保的议价能力,充分的批量采购,也加快供应商回款速度;并引导供需双方就医行为的改变,进而改善不合理用药行为和结构,获得合理的药物需求并转化为实际需求。
即通过医保撬动药品改革,联动医改。
2015年起,上海开始探索医保药品带量采购试点。
其依据始于2014年,上海药事所曾统计药品销售,并承诺将上一年度总用量的60%作为招标数量的基础,并且通过医保资金先行垫付的方式给药企吃了一颗“定心丸”,在中国**次真正实现带量采购,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64%。
积弊多年的药品质量监管也在同步进行。
2015年《通知》提出,“为保证中标前后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本市建立严格的带量采购中标药品质量监管机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终止采购资格,列入医药采购'黑名单'。”
这一监管**终体现在第三方评价系统中,并在今年4月25日开始试运行。本次文件中也已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指标参考,“鼓励采购和使用性价比**高的带量采购中标品种”。
据介绍,第三方评价系统依托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据平台和上海阳光医药采购平台,由药品和企业两个维度构成。通过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数据的分析和公示,以开放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问题。
上海在医保支付、带量采购与药品监管,三个方向上的探索互相辅助,日渐形成一个药品采购与使用的良性市场竞争,也让医保撬动药品改革,进而联动医改,成为可能。
医保局将如何落地带量采购?
自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挂牌以来,业内就在期待“超级医保局”的诞生。
8月,医保局“三定方案”流出,成立“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吸引了诸多目光,业内普遍认为其明确了招标采购制度不会立即向医保支付标准过渡的信号。
而针对“中标品种落地难”的问题,医保局的上海调研,以及连续动作中,已释放许多未来政策的可能。
7月31日至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赴上海市开展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市医保中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医疗**监督检查所等单位。胡静林肯定了上海模式,并提出带量采购的落实。
8月3日,医保局集中采购座谈会,关于原研药和仿制药纳入医保问题,会上提出“讨论用各省70%的市场份额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原研产品的**低报价,并此产品的**低报价作为医保的支付价”。
业内认为,这是在国家医保局牵头下,本轮药品集中采购的发起方或将成为国内**大的单一采购方。
其后不久,《联合采购办公室职责任务与工作要求》(讨论稿)透露出参考上海的政策信号。“健康点”报道称,这一讨论稿中显示,由试点城市各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代表试点地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发布集中采购的结果,由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物管理所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原因可能是,上海是国内**早由人社部门的医保办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城市之一,药品采购信息平台已实现范围全覆盖。而其带量采购、公示透明的模式也已在医保局调研中被肯定。
总之,政策要面临的其实是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以医保支付突破“量价难挂钩”,真正落地带量采购;二是联动一致性评价政策,推动药物降价和药品可及,为优质仿制药和原研药建立平等竞争,“以量换价”;三则是药品监管中,对采购与使用长期追踪,并实时反馈药品质量。
这些问题仅靠医保无法联动,却都将可能成为医保局试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