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贵州黔华医药业有限公司九分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8日始至2024年7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变更事项“贵州黔华医药业有限公司九分店”企业质量负责人由“魏德生”变更为“余勇”。
监督电话:0851—86840316 传真:0851—86461133
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550018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