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保障居民用药、用械、就医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事项
1、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辖区内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及隐形眼镜经营企业。
3、辖区内医疗机构。
4、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
5、辖区内疫苗接种单位。
6、辖区内疾控机构。
二、检查时间安排
1、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现一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2、辖区内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及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实现至少一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3、辖区内医疗机构实现三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4、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至少一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5、辖区内疫苗接种单位至少一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6、辖区内疾控机构至少一年一次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器械生产质量管理。
2、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
3、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
4、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
5、疫苗接种单位:疫苗使用质量管理。
6、疾控机构:疫苗储存、运输质量管理。
四、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需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及疫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现整改要求落地见效、问题清零闭环管理。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