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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呼和浩特启动
发布时间:2024/07/24 信息来源:查看

    7月19日上午,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呼和浩特市启动会召开。飞行检查组督察员、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监管事务处副处长尹纪成,飞行检查组组长、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启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青,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焦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杨哲主持。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分别代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作表态发言,现场还指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武川县任志刚中医医院、清水河县中蒙医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为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呼和浩特市被检机构。按照工作安排,国家飞行检查组将对被检机构2022年至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控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启动会结束后,检查组分赴各家医院召开了国家飞检进点会,正式开启了飞行检查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方共同的政治责任和任务,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是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利器,为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作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要求,飞行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飞行检查“十不准”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被检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主动自查自纠,如实汇报情况,把飞行检查当做一次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的良好契机,做好飞检结果运用,不断规范自身诊疗服务行为。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检查组的协作配合,准确把握飞行检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构建长效监管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国家飞行检查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呼和浩特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负责同志等28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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