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东吴制药(山东)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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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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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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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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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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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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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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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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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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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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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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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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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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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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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中天门大街36号: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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