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通知》要求,每年在全省通报“两网”监测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临床科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讨论,制定《甘肃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表》(见附件2),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统一表格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备案管理。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