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上下联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用药专项监督抽检工作》《2024年太原市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太原市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重点,细化了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分工,圆满完成2024年713批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任务。
抽样过程中,药械化妆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执法人员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紧盯公众关注度高、使用范围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及往年检出不合格的重点品种,秉持“三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广泛覆盖,坚持监检结合,强化各职能科室间的相互配合,严格遵守抽样程序,认真核对抽检样品的名称、批号、生产企业信息,保证抽取样品的类别、数量及索取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准确填写抽样凭证,进行现场封样,确保抽样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合法性。
监督抽检的单位涉及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共142家。其中,医院21家,药店5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家,乡镇卫生院22余家,个体(中医)诊所32家。
监督抽检药品、医疗器械共计713批次,包括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用药专项监督抽检30批次;集中采购药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专项、重点品种集中检验抽检、中药配方颗粒、其他高风险品种等共计620批次;鼻氧管、静脉留置针、医用外科口罩、导尿管、吸痰管等10个品种的医疗器械63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