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改又有新动作,这一次瞄上了“医保医师”这一重要角色!
就在11月11日,一则《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医保医师代码管理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15号)正式下发。该《通知》提到,为加强对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并促进医保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决定在福建全省实行医保医师代码统一管理。
医保医师全部实行代码制
《通知》指出,医保医师代码信息包括:医保医师的个人基本信息、医师资格证相关信息、执业医师注册证相关信息、所在医疗机构、科室、职务、职称等内容,详见下图。
《通知》指出,医保医师代码管理适用于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定点医疗机构在向医保经办机构上传医疗费用时应一并上传医保医师代码信息。对于未纳入统一代码管理的医师,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持。
根据《通知》,医保医师代码信息的申报采集实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统筹规划,按照福建省属医疗机构、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逐层向下管理的方式开展,并由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建立医保医师代码库存放相应信息。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医师代码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并负责收集福建省属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代码信息,同时指导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采集和系统应用的工作。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除完成本地区医保医师代码数据采集、汇总、审核、录入和上报工作之外,还要指导和协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采集上报和医保医院数据接口程序改造。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福建省统一要求,将在本机构从业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包括返聘、外聘、多点执业等在岗医师)的信息,上报至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纳入定点的村卫生所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申报。
《通知》还指出,各级应做好信息维护,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发生人员变动或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上报,并同步至全省医保医师代码库。各设区市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并上报至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目标在于防治医保基金滥用顽疾
福建省医保办下发上述15号《通知》,与近几年来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现象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定点医保中发生的违规医疗服务,以及违规占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一直让负责管理医保基金的医保部门头疼不已。此前的10月28日,福建省医保办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8号)。彼时,福建省医保办正式挂牌刚刚满月,就将其“第一把火”瞄向了骗保行为。
根据这份8号《通知》,福建省医保办将药品供货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医师均纳入监管范畴,环环相扣;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骗保行为,必将遭到连带查处,震慑力度空前。
8号《通知》还详尽列出了5大主体及各种骗保行为。其中关于医保医师,“有下列行为的医保医师,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1)违背医学本质,违反医疗规范,开‘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2)收受药商回扣;(3)与不法药商勾结,利用医疗、医药的特殊性,欺骗患者至指定药店购买回扣药品;(4)恶意借用、套用他人医师代码开具处方。
以上两份《通知》,前后发布间隔不过两个星期,但指向明确,那就是向医保基金滥用顽疾开刀。
一位医疗人士评论认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全部进行代码制管理,可以将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落实到具体的医师身上,从医疗机构的最小单元对医保基金和医疗服务实现统一监管。“借助医保医师代码制的施行,福建省医保办可以全面了解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的流动状况,有利于实现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动态监管。但对于防治医保基金滥用顽疾,这或许只是一个方向不错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