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0日
|
企业名称
|
法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 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
淄博鑫恒川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泉头店
|
/
|
齐建文
|
于丽娟
|
零售
|
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0体外诊断试剂(仅限早孕试纸、排卵试纸、血糖试纸),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委北206米
|
鲁淄药监械经营备20240559号
|
2025/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