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各市级医疗机构,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市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1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通过建立规范合理的抗菌药物培训考核制度,着力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支持,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全面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管理指标。要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定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持续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专档管理的内涵建设,遏制耐药增长势头。
三、国家和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监测单位要认真做好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重视对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利用,开展医院感染主动监测与前瞻性评价,及时发现并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医疗机构内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监测,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四、我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阶段性评估。请专委会发挥“三网”(市抗菌药物监测网、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和市感染防控与管理网)联动机制,科学设计评估指标,定期组织相关督导检查,对本市医疗机构落实抗菌药物管理各项要求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我委药政处提交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