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守住群众的看病钱,都匀市医保局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管理规范,确保基金支出合理、合规、安全运行,有效的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审核报销所有票据,做到内容真实,用途合理。按照岗位不相容规定,各岗位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制约。积极执行基金分级授权和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医保待遇支出,在基金报销环节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出纳复审、会计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制度,确保基金支付安全。截止目前,已全量审批业务520笔。
二是规范基金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离休老干险种,分别设立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专户,并分账核算基金险种,做到日清月结。为确保基金安全,按月对财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有效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医保基金。截止目前,共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365万元,涉及医药机构424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96万元,涉及医药机构190家;医疗救助515万元,涉及医药机构30家;离休老干79万元,涉及医药机构13家。
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全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财务人员法律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利用法律制度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培养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规范意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四是坚持监督中防控风险。为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局机关加大智能监管和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财务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事前预防。加强网银监管,明确财务人员各自保管网银以及支付密码,杜绝他人窜用网银现象的发生。为确保账账,账实,账证,账表相符,严格执行“三方”对账制度,分别于月末、季末、年末与银行、财政开展对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