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精神药品目录调整后右美沙芬等药品的监管要求,舟山市局坚持“四个最严”原则,采取有力有效举措进一步规范上述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全力防范、化解精神药品目录调整过渡期安全风险,确保右美沙芬等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失”。
一是落实库存备案,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国家局文件中对精神药品目录的调整内容,分解细化具体药品品种,结合该市“舟药智管”系统监测流通企业的库存数据,对辖区内6家批发企业和349家零售药店的右美沙芬等药品库存进行核对、登记造册,并做好过渡期销售的实名登记监督。对2家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未发生精神药品流弊事件。
二是线上线下同步,数字赋能巡查。结合我市的“舟药智管”系统监测流通企业的销售数据,对辖区内经营相关药品的流通企业进行线上线下实时排查。积极联系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违法信息扫描,加强对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巡查,经对美团、淘宝、微信等APP扫描,暂未发现全市零售药店有网络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药品的行为。
三是建立联席机制,跨部门综合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卫健联合发文《关于建立药品经营和使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市药品使用质量各环节监管,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信息沟通,明确部门责任。通过该机制,市局与市卫健委联席讨论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保障医疗需求,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