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老百姓怡心堂大药房(个人独资)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鑫晟康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2);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六十九店符合法定条件,准予重新审查发证(附件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康居园大药房等两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4)。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