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以下企业申请的拟变更事项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拟同意企业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5-7179901?通讯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27室?邮政编码:336000?电子邮箱:4907099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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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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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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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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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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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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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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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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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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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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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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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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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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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东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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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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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罗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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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罗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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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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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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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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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经发农贸市场4-5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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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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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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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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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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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不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仅限常温、阴凉储存活菌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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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