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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全面落实新版《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5/21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版《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细则》落地实施,以严格监管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用械安全。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精准把握新规要义。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展《细则》专题研学,围绕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经营场所库房设置、网络销售信息告知、第三方代储代运等重点修订内容,梳理新老版本对照清单,明确许可备案、质量管理、风险防控等核心要求。通过专题培训、企业座谈、现场解读等方式,向全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覆盖宣贯新规,指导企业精准把握修订要义,厘清责任边界,推动学习从“被动接收”向“主动践行”转变。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全链条管理。以《细则》实施为契机,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一是严格人员管理,设立独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二是规范场所库房,按使用面积核定标准,明确办公、仓储及冷库面积要求,严控温湿度,确保储存条件合规;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立全覆盖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库存管控全流程可追溯;四是强化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年度自查报告制度,及时整改《细则》实施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三是深化监管效能,构建共治长效格局。依托“监管+服务”模式,结合科所联动科学分配监管资源。优化许可备案流程,推行“证前精准指导、证后动态监管”,提升审批效率;实施风险分级监管,聚焦高风险品种、冷链产品及网络销售企业,加大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力度,严查重处无证经营、关键岗位人员缺位、超温超湿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监管共治”的良好生态,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底线。

    《细则》实施以来,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0家次,限期整改57家,责令注销1家,企业主动注销/取消备案32家,依法公示注销/取消备案9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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