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郑志国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2000941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6月03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6200142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在生产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新增生产范围:原料药(替格瑞洛)(其他具体变更信息见附件)。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