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贵港市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
二、项目目标
检查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促进医保基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项目内容
通过委托服务的方式,将市本级28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现场检查工作委托给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利用第三方服务网络、人才的专业优势,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
(一)检查时间:2024年7月-8月。
(二)检查内容:2023年1月1日至今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销存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医保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医保政策宣传培训情况及是否存在串换药品、聚敛盗刷医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套取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查阅台账资料、查阅信息系统,现场清点药品、查看监控等方式开展。
(四)出具报告:根据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两周内出具检查工作报告。
四、申报条件
第三方机构需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一)持有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设备包含相关笔记本电脑、便捷式打印机、照相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五)人员要求:服务团队须保证为本项目配置一支6-8人(含)以上、且含财务和医药学、数据信息等与检查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五、项目预算和选聘方法
(一)项目预算:11.2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检查的定点售药店家数核算支付)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由市医保中心负责,对参加选聘报名的所有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报名单位的排名顺序,以排名顺序确认中选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8:00
(二)报价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4楼408室
(三)报价说明:参加选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均无效。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服务机构资质及专业人员明细(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检查工作方案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原件一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一份,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需密封)。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4楼408室
联系人:宋敏燕
联系电话:0775-455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