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在开展2025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违约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曝光如下:
一、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33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3.33万元并处违约金1.93万元。
二、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0.96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10.96万元并处违约金6.55万元。
三、乐山市沙湾区文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文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21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0.21万元并处违约金0.12万元。
四、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23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1.23万元并处违约金0.85万元。
五、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46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1.46万元并处违约金0.96万元。
六、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4.48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4.48万元并处违约金3.72万元。
七、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卫生院
.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卫生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7.38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7.38万元并处违约金4.08万元。
八、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
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63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1.63万元并处违约金0.71万元。
九、沙湾神安精神病专科医院
沙湾神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60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2.60万元并处违约金1.08万元。
十、沙湾管山医院
沙湾管山医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分解收费和超频次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8.996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8.996万元并处违约金3.58万元。
十一、乐山沙湾铜河观峨社区卫生服务站
乐山沙湾铜河观峨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处方超量、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2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0.02万元并处违约金0.018万元。
十二、乐山市沙湾区绥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乐山市沙湾区绥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过度检查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47.16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47.16元并处违约金7.51元。
十三、乐山沙湾雷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乐山沙湾雷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17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罚款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山沙湾雷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购销存管理不规范及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22万元。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3.22万元并处违约金2.34万元,同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解除与该单位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医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