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景德镇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知》(赣卫医字【2019】10号)要求,根据全市医疗机构2018年7月-12月非基本药品采购金额和使用情况,我委对全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进行调整,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调整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请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地区、本单位2018年7-12月非基本药品采购金额排序、药品使用监测情况、处方点评情况,调整本地区、本单位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二、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重点药品监控主体责任,将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纳入处方点评范围,强化处方点评,加强合理用药培训,规范医师诊疗行为。

    三、定期公开药品使用相关信息。各级医疗机构要在完善落实重点药品处方点评奖惩制度基础上,强化信息公开,每月定期对使用量大、金额高和用药不适宜率排名靠前的科室和医生进行公示。我委将定期对相关落实情况开展通报。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