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3月底起,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包括江阴、宜兴)范围内诊所类别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以规范全市诊所类别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本次督查的对象是通过在全市诊所名单中,分别从各区县随机抽取2家以上诊所的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其中梁溪区按原崇安区、原南长区和原北塘区划分。督查内容重点围绕诊所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的核准情况和抗菌药物处方权相关情况进行。从督查结果看,大部分县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趋于规范化,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较好。但个别县区至今未对诊所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审核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诊所19家,其中有5家诊所不开展输液活动,有5家诊所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有2家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同时,查及1家诊所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和1家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情况。针对以上情况,卫生监督员均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开展调查取证,进一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本次监督检查共立案10起,其中给予当场处罚的6起,一般程序4起。
随着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政策的落实,加强基层医院和个体诊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工作势在必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医务人员在对抗菌药物规范化临床应用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对抗菌药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匮乏。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指导其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开展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