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发〔2019〕1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着力提升健康扶贫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感受度、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0.17”国家扶贫日期间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利用“10.17”国家扶贫日期间1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健康扶贫集中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健康扶贫的重要指示重要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对照健康扶贫主要措施要求开展全面排查,从做细做实上下功夫、从提高成效上下功夫,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健康扶贫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各项工作经得住检验,确保贫困群众得到实惠。
二、主要措施
(一)疾病救治不漏人。各地要加快疾病救治进度,尚未完成疾病救治的地方,要统筹安排、逐人核实、集中救治,在服务月期间完成疾病救治工作。服务月期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今年以来收治住院的患25种大病患者,进行逐一回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上门回访(市县级医疗机构可委托基层医疗机构上门回访)。对发现的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规定尽快组织入院治疗。在疾病救治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保目录药品,减少贫困人口就医政策外用药和使用耗材,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二)慢病随访面对面。各地要加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进展,本着自愿和应签尽签的原则,在10月底前完成慢病患者签约工作。要严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月期间,所有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对签约慢病患者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严格按照服务项目和要求实施服务,严禁以电话随访、视频随访、委托随访等方式代替。要全面实施挂牌服务,在贫困户家庭显要位置悬挂服务公示牌,公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职责、联系方式和近期服务情况。
(三)健康宣讲到村户。服务月期间,各地要采取在村显要位置悬挂公示栏、入户发放明白纸、利用各种媒体播放公益片等方式,将健康扶贫政策特别是针对贫困患者的优惠政策,普及到广大贫困户手中、家中、心中,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要加快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按照《山东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四个一”要求,努力实现年度工作指标,重点针对贫困患者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着力提高服务覆盖率。
(四)政策落地实打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抓好贫困人口门诊“两免两减半”、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减免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等四项普惠政策落实,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服务月期间全面完成整改;要进一步改善流程、完善措施,实现精准识别,切实提高贫困患者享受政策的精准度和便利性。要认真抓好特惠政策精准落实,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等患者和贫困地区贫困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孕妇产前筛查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免费救治(筛查)政策,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已经收取费用的,要在服务月期间全部逐一返还。
(五)公益救助心连心。各地、各单位要在服务月期间深入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义诊巡诊和送医送药活动,特别是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发扬优势特色,主动参与健康扶贫、服务群众健康。省、市、县级所有参与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服务月期间原则上要在职在岗,积极参加赴基层义诊巡诊,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派出机构和受援机构要做好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健康助力奔小康”公益救治活动,承担贫困
腭裂、白内障、血友病、尘肺病和儿童先心病、血液病、恶性肿瘤等患者公益救治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服务月期间优先保障救治需求,开展集中救治工作。
(六)电子健康卡先覆盖。各地、各单位要加快推进贫困人口电子健康卡发放和使用服务,要根据各地实际和贫困户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发放,11月底前完成贫困人口的电子健康卡发放工作。要提高电子健康卡使用效能,电子健康卡发放到位后,针对贫困户的现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随访、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帮扶工作都要基于电子健康卡和我省“互联网+精准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开展和报送。
(七)消费扶贫手拉手。鼓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单位在节庆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安排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齐心协力推动扶贫项目健康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得实惠。
三、时间安排
服务月活动自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在全省统一展开,整体工作应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月活动,是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0.17”国家扶贫日期间重要活动安排,是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感受度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举全系统之力推进健康扶贫的重要体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此高度重视,作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确保全力投入,精心组织,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争取各方支持,服务月活动主要安排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服务月期间要与当地扶贫机构至少进行一次对接,服务月成效要至少向当地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和卫生的领导汇报一次。上述汇报和对接情况请及时报我委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备案。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月活动安排于10月17日前报我委扶贫办备案。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服务月各项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整合时间、资源,提高服务效率。要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各项服务活动,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量。要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开展换位思考,采用灵活多样、方便有效的方法开展服务,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方便实惠,严防将服务变成扰民。要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服务月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平台,主动发声、主动回应、主动作为,广泛普及健康扶贫主要便民惠民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健康扶贫重大成绩和主要成效,全面体现健康扶贫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获得的实惠和便利,让贫困群众、社会各界了解健康扶贫、参与健康扶贫、支持健康扶贫。服务月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发现典型,进一步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于12月5日前将服务月总结和本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总结合并报我委扶贫办。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