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职责,更加高效有序的组织、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精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修订形成了《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现就预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
原《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在全市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践,我市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紧急医学救援实战经验,卫生应急队伍和设施设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进一步强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满足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的工作需要,及时、高效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启动了预案修订工作。
二、预案修订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切实保障在发生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全市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案的总体框架
《乌兰察布市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主要框架分为:总则、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医疗卫生救援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附则共七个部分。
四、预案修订的程序
根据我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求,结合近年来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际,起草了《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本级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全部采纳,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充分吸纳了专家提出的意见,提交法规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就相关修改建议进一步作了修改,形成了预案(审议稿)。2024年5月14日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审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提请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