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方便参保群众,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我州慢特病经办效率,现将我州慢特病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性病医疗保险手册》的使用,慢特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或参保证明)即可享受慢特病待遇。
二、慢特病审核周期将由原来一年一检调整为两年一检,参保患者出示医保卡进行检审,年检时间为12月份。
为确保我州参保群众慢性病、特殊病患者能及时享受到取消《慢性病、特殊性病医疗保险手册》与调整年检周期带来的便利,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认真落实。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