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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贝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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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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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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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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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mL(试剂1:60mL×1 试剂2:20mL×1);160mL(试剂1:60mL×2 试剂2:20mL×2); 240mL(试剂1:60mL×3 试剂2:20mL×3);320mL(试剂1:60mL×4 试剂2:20mL×4); 480mL(试剂1:60mL×6 试剂2:20mL×6);560测试/盒(试剂1:101mL 试剂2:34mL);735测试/盒(试剂1:133mL 试剂2:4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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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1:Tris缓冲液pH8.0(25 mmol/L)、4-乙酰氧基氮杂环丁酮(4-AA)(4 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300 U/L)、黄嘌呤氧化酶(XOD)(400 U/L)、过氧化物酶(100 U/L)、叠氮钠(1 g/L);试剂2:Tris缓冲液pH7.0(25 mmol/L)、腺苷(10 mmol/L)、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钠盐(TOOS)(4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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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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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避光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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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械注准201924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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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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