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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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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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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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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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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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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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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字街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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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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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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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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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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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德昌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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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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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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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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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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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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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方销售“牛黄解毒片”和“百令胶囊”并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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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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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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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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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创友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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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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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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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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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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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安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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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虚构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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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六)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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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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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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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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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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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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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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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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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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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限制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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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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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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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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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百圣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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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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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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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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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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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弘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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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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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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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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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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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仁仁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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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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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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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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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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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协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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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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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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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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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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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养怡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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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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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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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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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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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杨利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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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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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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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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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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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杨胜武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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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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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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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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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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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康达任科兵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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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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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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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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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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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曾召元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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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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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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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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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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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周汝全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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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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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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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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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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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陆朝斌外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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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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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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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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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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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白兴榜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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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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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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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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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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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华民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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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医保数据与销售数据不符
超量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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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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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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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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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太人和大药房(重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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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上传医保数据与销售数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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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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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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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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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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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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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二)、(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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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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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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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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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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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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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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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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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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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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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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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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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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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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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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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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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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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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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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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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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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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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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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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提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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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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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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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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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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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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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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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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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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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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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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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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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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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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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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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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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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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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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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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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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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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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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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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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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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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里仁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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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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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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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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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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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雅江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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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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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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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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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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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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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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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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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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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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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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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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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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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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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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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平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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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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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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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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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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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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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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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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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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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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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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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过渡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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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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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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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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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弘济医院(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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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
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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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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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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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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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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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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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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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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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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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美萃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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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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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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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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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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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平凯街道贵贤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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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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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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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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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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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膏田镇茅坡居委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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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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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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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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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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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贵图居委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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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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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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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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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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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双河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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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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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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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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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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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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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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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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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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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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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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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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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附件1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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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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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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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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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价格规定、传输对照错误、过度医疗、分解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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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附件3“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四)、(五)项,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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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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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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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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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价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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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附件3“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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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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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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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岳广场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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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非医保支付的其他物品替换为医保用品上传至医保网络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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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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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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