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测评,拟对钦州市金太阳康复护理院和钦州红枫叶护理院确认有钦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4月1日前以书面等形式向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7-2851679。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