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全国第5个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宣传月期间,为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现公开曝光2023年度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案件一:
经查,佛山市中医院存在未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7月7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基金:2607.00元人民币;3.罚款:1564.20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二:
经查,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846013.33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846013.33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三:
经查,佛山市仁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1月24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9349.15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49349.15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四:
经查,佛山市禅城区永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235051.62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1955898.77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五:
经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94366.22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81995.68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六:
经查,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23828.76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423383.47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七:
经查,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13754.60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274989.42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八:
经查,佛山市普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1745.92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19571.32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九:
经查,佛山汉方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2月1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违法金额36214.00元人民币;3.罚款32592.60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十:
经查,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960.00元人民币;3.处以罚款31240.20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件十一:
经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2月2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违法金额193099.10元人民币;3.罚款118088.13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