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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医保“三着力”强化药品集采监管
发布时间:2024/02/02 信息来源:查看
怀宁医保“三着力”强化药品集采监管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怀宁县医保局紧紧围绕紧盯药品、耗材集采工作,着眼三个方面,加大药品、耗材监管力度。
一是着力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各批次采购进度,对合同即将到期集采批次药品的医疗机构下达工作提示函、通报,要求各医疗机构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约定采购量进行采购,不折不扣落实约定采购量,确保我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着力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国家、省、市药耗带量采购政策,召开政策专题培训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使行业内部人员在掌握政策、熟悉规定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政策宣传的“主力军”作用。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窗口为主阵地,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向参保群众和就医患者提供集采政策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组织本院职工持续开展集中专项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组织村医专题培训,及时把医保政策送到群众手中。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药品集采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不同信息内容,分类梳理政策信息,同时,结合日常督查,主动走访相关医疗机构开展集采工作宣传答疑。
三是着力工作时效。推进集采药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始,终把集采中选产品的监管作为药品采购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医保局监督管理和医共体的主导作用,引导公立医疗机构科学报量、及时采购、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集采开展国家组织的集采药品预付款拨付,确保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结算。严密组织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考核,及时下拨结余留用考核资金,有力调动各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省、市药耗集采积极性。
下一步,怀宁县医保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监管工作,全力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撰稿人:朱靓 审稿人:汪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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