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现将2024年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47903.44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7006.25万元;
2、利息收入32.82万元;
3、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
4、转移收入712.76万元;
5、其他收入151.74万元。
(二)截至2024年9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38004.52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5727.89万元;
2、转移支出533.93万元;
2、其他支出1769.92万元。
(三)截至2024年9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余9871.7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46206.9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07972.63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38234.2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可支付34.6个月。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4482.13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84.5万元;
2、利息收入44.58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23870万元;
4、其他收入383.05万元;
(二)截至2024年9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33452.65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0230.66万元;
2、大病保险支出3221.67万元;
3、其他支出0.32万元。
(三)截至2024年9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8970.5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8947.30万元。累计滚存结余可支付2.41个月。
龙游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