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汉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情形进行了梳理并形成第三批拟注销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10月17日。在公示期间以及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相关企业可以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监督电话:85998991。
武汉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