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断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查办的案件中选取了5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借此警示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一、殷都区人民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殷都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韩某某,存在无资质开展诊疗服务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79067.1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殷都区医疗保障局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979067.13元,并处金1.5倍的罚款,折合人民币1098067.07元。
二、殷都区安丰乡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殷都区安丰乡卫生院存在超范围执业、虚记医疗服务费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85937.7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殷都区医疗保障局依法暂停该院眼科医保基金使用,责令其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785937.71元,并处以4倍罚款,折合人民币3143750.84元,涉嫌相关骗保问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内黄县参保人单某某、李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内黄县参保人单某某在李某某经营的麦种加工厂打工时发生事故,造成单某某双手骨折,后单某某以李某某的名义在安阳市某医院骨科进行住院治疗,并以李某某的名义出具了《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书》,涉及违法报销医疗费用22381.8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内黄县医疗保障局依法追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22381.81元,暂停当事人单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汤阴县参保人冯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汤阴县居民冯某伟多次冒名使用死亡人员任某青的医疗保障凭证进行购药,涉及违法问题金额31990.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汤阴县医疗保障局依法追回冯某伟骗取医保基金31990.23元,暂停当事人冯某伟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并依法将其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龙安区参保人赵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龙安区参保人赵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住院期间赵某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违法进行医保报销,涉及问题金额3330.3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龙安区医疗保障局依法暂停当事人赵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并对其处以2倍罚款,折合人民币共计6660.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