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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改领导秘书处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信息来源:查看

赣市医改秘字20191

各县(市、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923

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健康赣州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医务人员满意度,打造医改工作赣州样板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我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任务只列牵头部门,不列参与部门,下同)

2.指导我市试点县制定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制定我市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指导性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制定我市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5.制定我市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6.制定我市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实施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7.制定我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8.制定我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制定我市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市医保局负责)

10.制定我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1.制定我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3.制定我市加强医生队伍管理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4.制定我市医疗联合体管理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5.制定我市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政策文件。(市医保局负责)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16.实施健康赣州行动,推动成立健康赣州建设工作委员会。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围绕健康素养66条(2015版)和其他卫生健康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巡讲系列活动,有效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17.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整改项目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18.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操作规程。(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州海关负责)

19.加强癌症防治,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数。(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20.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加强对中标药品质量、公立医院使用和药款结算的监测,做好保证使用、确保质量、稳定供应、及时回款等工作(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21.建立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部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原则上三个月内完成审核定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打破身份界限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负责)

22.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开展示范和效果评价工作。在于都县人民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级试点、赣州市人民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负责)加快公立医院参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特需医疗服务有序开展,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3.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推动开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在落实国家及省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基础上,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实施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年度积分卡考核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负责)

24.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25.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加强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强化分级应对处置,定期发布短缺预警信息。总结评估各县(市、区)体现药事服务价值的探索和做法。(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26.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的首选药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供应配送等信息的监测及结果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负责)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做好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市医保局负责)

27.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赣州银保监分局负责)抓紧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负责)

28.选择高水平医院支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我市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等相关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在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胆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分别负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参与)

29.以学科建设为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指导信丰县人民医院等8所县级医院达到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指导安远县人民医院等6所县级医院达到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地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基层首诊,促进分级诊疗。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积极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试点,促进人才、技术双下沉,能力、管理、服务三提升。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加强医联体绩效考核及结果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30.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31.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和便民惠民行动,提高医疗卫生单位互联互通数据质量,指导各地有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确保医疗和数据安全。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电子健康卡建设。推进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协助信息系统建设。发展区域卫生信息化,推动以预约挂号、线上缴费为核心的掌上医疗建设,推动区域医学影像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赣州银保监分局参与)

32.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支持赣南医学院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二者有效衔接。推动我市医学院校医学专业设置调整,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合理把控中高职院校设置医学卫生类专业。大力支持符合资质的民办学校申报康复、养老、护理等专业。(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33.深入实施健康扶贫。聚焦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层层加码、家庭医生签约追求全覆盖、产权公有村卫生室闲置等问题,做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个,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探索提出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的支持政策。加强贫困地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支持鼓励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负责)

34. 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及省部署,积极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组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推进中药研发创新,积极申报中药品种。积极参与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和省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工作。根据国家及省部署落实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赣州军分区保障处、市残联等负责)

35.结合人文医院建设年活动,开展医院展医院精益管理。深入开展奉人民为上、视群众为友、与健康同行专项活动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6.积极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在瑞金、信丰开展试点,探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医保总额预算付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激发基层运行活力。开展全市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调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并加强宣传引导。我处将建立年度医改任务台账并定期通报,实行销号管理,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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