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徐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充分保障门诊用药、治疗需求,提高门诊用药选择性,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乙类药品补助范围。现将拟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2月23日- 2021年1月6 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陈睿
联系电话:85606183
联系地址:徐州市医疗保障局9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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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