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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5 信息来源:查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的意义及血液生理知识,组织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4〕4号)相关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的意义及血液生理知识,组织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由县卫健局起草,经领导审批,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的意义及血液生理知识,组织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完成2024年度献血目标任务。
五、主要内容
(一)无偿献血者应为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两次献血的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每次献血量200-400毫升。
(二)有工作单位的公民献血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其他公民献血可以由居住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与献血;适龄健康公民也可以到我县固定献血点献血。(彰德街道落鸿桥桥头,每月13、14日9:30-17:00开放)。
六、保障措施
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献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代钦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830-72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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