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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曝光7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信息来源:查看

一、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城区逸辉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汕尾市城区医保局调查,发现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城区逸辉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782.6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3782.63元;3.罚款人民币4160.89元。

  二、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通航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汕尾市城区医保局在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通航路分店存在串换项目、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719.2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6719.23元;3.罚款人民币7391.15元。

  三、海丰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海丰县医保局调查,发现海丰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080.4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4080.49元;3.罚款人民币13580.71元。

  四、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海丰县医保局调查,发现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结算、不规范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5473.0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15473.09元;3.罚款人民币102081.77元。

  五、陆丰市潭西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陆丰市医保局在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陆丰市潭西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246.5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1246.55元;3.罚款人民币12371.2元;4.对该院为参保人员提供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相关责任人的医保支付资格予以记4分处理。

  六、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陆丰市医保局在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221.64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3221.64元;3.罚款人民币3543.8元;4.对该院为参保人员提供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相关责任人的医保支付资格予以记4分处理。

  七、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陆河朝阳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陆河县医保局调查,发现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陆河朝阳路分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382.5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2382.59元;3.罚款人民币262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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